亚汇网附原文如下:经查,2021年至2023年,陈震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共计118.67万元。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47.4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隐匿收入、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不缴少缴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税务部门将在全面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坚决维护法治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广告声明:文内含有的对外跳转链接(包括不限于超链接、二维码、口令等形式),用于传递更多信息,节省甄选时间,结果仅供参考,亚汇网所有文章均包含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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