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被罚427万元: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等

07月11日 23:01
7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金融监管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相关费用列支不准确,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被警告并罚款427万元。同时,万莉慧、高璐等责任人员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相关费用列支不准确,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被警告并罚款共计104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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